税务稽查应对专题
稽查不是一场临时考试,而是一段有固定站点的流程。知道自己在第几站,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。
直接结论
稽查应对的核心是一致性:账簿、申报表、合同、资金流、发票要能讲成同一件事。陈述申辩是法定权利,检查环节与审理环节都可以提出,且必须书面留痕;对拟处罚事项,收到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》后 5 日内可以申请听证。
- 办案期限:自立案之日起 90 日内作出决定,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 90 日
- 五流一致:账簿、申报表、合同、资金流、发票
- 陈述申辩:检查与审理环节均可提出,需书面留痕
- 听证申请:收到处罚事项告知书后 5 日内提出
- 询问笔录:核对无误再签字,不确认的内容应当注明
依据截至 的现行有效法规与办理口径整理
01Boundary
我们做什么,不做什么
我们承接
- 稽查文书解读与时间节点研判
- 检查范围界定与风险点自查
- 资料成册、事实说明与数据口径统一
- 询问陪同、笔录核对与陈述申辩意见撰写
- 听证、行政复议与诉讼阶段的专业支持
我们不承接
- 销毁、篡改账簿凭证或伪造资料
- 协助隐匿收入、虚开发票
- 承诺“摆平”“不查”“不罚”
- 以关系疏通替代事实与法律依据
- 代理诉讼(由执业律师承办,我们提供专业支持)
稽查应对的核心是“把事实说清、把依据找对、把程序用足”。任何以“关系”为卖点的承诺,都会把企业带到更糟的位置。
02Key Windows
三个关键窗口分别是什么时候?
窗口一
检查期间:事实与口径
这是唯一能主动塑造事实认定的阶段。资料提供范围、说明表述、笔录用词,都会进入案卷。要在这时把业务实质讲清楚。
动作:资料成册、事实说明、询问准备窗口二
处罚告知后:陈述申辩与听证
收到处罚事项告知书后,可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陈述申辩意见;符合听证条件的,应在告知后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。
动作:申辩意见、听证申请与质证准备窗口三
决定送达后:复议或诉讼
对征税行为不服的须先复议;对处罚不服的可选择复议或诉讼。期限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算,逾期丧失救济途径。
动作:复议申请书、诉讼材料、担保安排
Definitions
术语与口径
- 税务检查通知书
- 是指税务机关依法送达、告知检查范围与所属期间的书面文书。送达后企业负有配合义务,拒绝或阻挠检查本身即可被处罚,与查出的实体问题分别计算。
- 陈述申辩
- 是指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,就事实、理由、依据提出意见的法定权利。未在告知期限内提出的,视为放弃,后续复议与诉讼中很难补回。
- 调取账簿
- 是指税务机关把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、凭证、报表调回检查,须开具清单并在 3 个月内完整退还;调取当年账簿的,须在 30 日内退还。企业应逐项核对清单与实际交出资料是否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