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商01
平台流水与申报收入差三成
- 情形
- 多平台多店铺经营,按平台结算净额确认收入,退款、佣金与推广费未还原,导致申报收入低于平台交易额。
- 争点
- 收入确认时点与总额法/净额法的适用,退款与佣金的扣除依据。
- 做法
- 按店铺、按平台重建收入台账,逐月与平台结算单核对,还原总额并说明净额差异构成。
结果:差异有据可解释,按还原后金额更正申报,避免被认定为隐匿收入。
不同行业的稽查突破口不一样。电商看平台数据与刷单,建筑看项目成本与分包,贸易看货物流与资金流。
案例库按「情形—争点—做法」三列对照,覆盖电商、科技、建筑、贸易四类常见形态:平台流水与申报收入差异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缺支撑、项目成本混记与分包缺票、货物流与发票流对不上。每类都标注了补税、滞纳金(按日万分之五)与罚款(0.5 至 5 倍)的实际量级。
以下案例据实际服务情形整理,已隐去企业信息与具体金额,仅保留问题结构与处理思路,供同类企业参考。
电商、支付、物流、海关的数据都可交叉比对。企业自己的账要与外部数据能对上。
绝大多数问题不是没业务,而是没留痕。合同、单据、验收、物流,缺一环就说不清。
同样的差额,定性为计算错误与定性为偷税,后果差别巨大。申辩要围绕事实与主观状态展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