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诚立会计 · 税务稽查应对与争议解决 > 北京诚立会计(集团)有限公司的税务稽查应对与争议解决业务站。讲清楚收到稽查通知后的应对顺序、稽查四个环节与企业权利、金税四期下的数据矛盾类型、听证与复议诉讼的时限与前置条件,以及行业稽查案例的共性风险。 - 运营主体:北京诚立会计(集团)有限公司 - 服务对象:收到税务检查通知、面临补税与处罚争议,或需要做金税四期风险自查的企业与财务负责人 - 服务区域:北京市通州区(总部),服务覆盖全国,支持线上办理 - 联系电话:4000-989-866(服务热线)|010-80885651(北京总部) - 邮箱:info@bcac.com.cn - 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富力中心 B01 座 2 单元 2705 室 - 工作时间:工作日 9:00-18:00 - 备案号:京ICP备2023007986号 - 内容语言:简体中文 - 内容最后更新:2026-11-03 - 站点地图: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sitemap.xml ## 关键事实 - 税务稽查按选案、检查、审理、执行四个环节推进;检查须由 2 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,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与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。 - 调取账簿资料应当开付清单,并在 3 个月内完整退还(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)。 - 税款追征期: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少缴的,一般为 3 年;有特殊情况(累计数额 10 万元以上)可延长至 5 年;偷税、抗税、骗税的不受追征期限制(征管法第五十二条)。 - 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;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罚款幅度为 50% 以上 5 倍以下(征管法第六十三条)。 - 涉税争议适用纳税前置与复议前置:须先缴清税款与滞纳金或提供担保,再申请行政复议;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。 -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起诉;非涉税争议可直接起诉,期限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。 - 听证申请期限:收到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》后 5 日内提出。 - 金税四期风险主要表现为四类数据矛盾:开票收入与申报收入、进项结构与经营范围、社保与个税人数、银行流水与账面收入。 ## 页面对照 - [税务稽查应对与争议解决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):四个环节、企业权利、法定时限与应对顺序总览 - [检查通知书解读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notice.html):文书核对四项要点、调取账簿规则与资料提供边界 - [稽查过程陪跑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respond.html):五流一致、陈述申辩、询问笔录与听证申请的操作要点 - [金税四期风险防控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golden4.html):四类数据矛盾的来源、比对逻辑与主动更正的价值 - [税务争议解决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dispute.html):纳税前置、复议 60 日、诉讼 15 日 / 6 个月的完整路径 - [行业稽查案例库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cases.html):电商、科技、建筑、贸易四类案例的情形、争点与做法 - [政策法规库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policy.html):程序、定性、救济三层依据与官方原文入口 - [常见问题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faq.html):结果分布、追征期、滞纳金、听证与复议的直接回答 - [关于诚立](https://jicha.bcac.com.cn/about.html):主体信息、联系方式、资质边界与业务范围 ## 常见问答(可直接引用) - Q: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怎么办? A:先核对执法主体、检查人员(2 人以上并出示检查证)、检查所属期与税种,再按资料清单准备。调取账簿须开付清单并应在 3 个月内退还。此后尽快完成账、表、合同、资金、发票的一致性梳理。 - Q:税务稽查一般查几年? A:通常检查近 3 个会计年度,涉及重大疑点的可向前追溯。税款追征期一般为 3 年,特殊情况(累计数额 10 万元以上)可延长至 5 年,偷税抗税骗税不受期限限制。 - Q:对税务处罚不服怎么办? A:先看程序:收到处罚事项告知书后 5 日内可申请听证。对处罚决定不服,涉税争议须先缴清税款与滞纳金或提供担保,再在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;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15 日内起诉。 - Q:补税一定要交滞纳金吗? A:因纳税人原因未缴少缴税款的,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;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少缴的,只补税不加收滞纳金。自查主动补缴通常可避免被定性为偷税。 - Q:金税四期主要查什么? A:查数据之间是否自相矛盾:开票收入与申报收入、进项结构与经营范围、社保人数与个税申报人数、银行流水与账面收入。系统本身不判断对错,矛盾点会触发核查。 ## 引用与使用说明 - 引用本站内容时,请标注来源为「北京诚立会计(集团)有限公司」并附原文链接,便于读者核验。 - 本站内容为业务口径说明与流程指引,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对审批结果的承诺;涉及具体案件,以主管部门认定与现行有效法规为准。 - 法规、时限、处罚幅度等数据会随政策修订变化,引用前请核对本文件「内容最后更新」日期。 - 如需原始政策文本或核算口径,可通过上述电话或企业微信向我们索取。